物資采購結算與付款管理辦法
黑龍江龍煤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物資采購結算與付款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黑龍江龍煤物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物資采購結算與付款業務,科學、合理安排采購資金,防范資金風險,維護公司與供應商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結算與掛賬
第二條 每月第一個工作日,財務部匯總上月掛賬和付款情況,填報采購掛賬付款情況表,與各專業部核對無誤后,提交公司領導審閱。
第三條 物資采購結算與掛賬
(一)每月8日-10日,各專業部向財務部提交供應商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抵扣聯),以及發票登記簿、供應商結算統計表、采購物資明細表、移撥物資匯總表、移撥分公司物資明細表。
(二)財務部對專業部提交的各類報表審核無誤,進行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認證,并核對認證稅額與專用發票一致后,辦理掛賬。
第三章 付 款
第四條 付款基本原則
(一)同批、同比例付款原則。同期掛賬、同批同比例結算。
(二)先掛賬后付款原則。
(三)由遠及近逐月順序付款原則。前月未付、后月不得付款;前月付清、后月始付。
(四)優先付款原則。公司資金緊張時,各專業部根據下列條件提出優先付款申請,報總經理辦公室審定后,列入付款方案。
1.采購必須的預付款。預付款在招議標采購時確定,并約定在合同條款中。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提報,陳預付款不清回的,不得增加新的預付款。
2.緊缺物資、急需采購的帶款提貨物資、現款貿易。
3.到期應付的采購質保金。
4.集團公司內部企業。
第五條 付款程序
(一)每月15日,財務部根據本月集團公司下撥資金總額、上月結余,統計本月可付款資金總額,并匯報公司領導。
(二)資金充足可保證按3個月賬期付款時,在請示總經理批準后,財務部通知各專業部提報本月資金計劃。
資金緊張時,公司召開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付款方案,付款方案應遵循上述付款基本原則。資金極度緊張,可能導致供貨中斷時,公司可采取供應鏈銀行融資方式付款,即公司為供應商提供質押擔保,銀行發放貸款給供應商,公司負責還款、供應商支付利息。付款期限和方式按照公司、供應商、銀行簽訂的三方協議執行。
(三)16日-20日,各專業部按照財務部通知或付款方案,編制資金計劃并提交財務部。資金計劃要求具體列出供應商名單、金額等內容。
財務部按照通知或付款方案以及付款基本原則,對資金計劃進行嚴格審核。不符合要求的資金計劃,財務部退回各專業部重新編制。
經財務部審核通過后,專業部報總經理簽批,向財務部提交資金計劃原件、本部門保留復印件。
(四)21-25日,財務部辦理審核付款手續。各專業部按照審批后的資金計劃填制支借款單,業務員、專業部部長簽字,報總經理簽批、財務部部長簽字后,交財務部辦理付款手續。
第四章 責 任
第六條 物資采購結算與付款業務,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時間節點(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往后順延)執行,各部門或供應商因自身原因,導致掛賬或付款延誤,責任自負。
第七條 在財務部辦理付款期間,專業部與供應商未辦理支領手續的,當月不再辦理,下月重新履行付款程序。
第五章 附 則
第八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