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采購管理規定
黑龍江龍煤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物資采購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黑龍江龍煤物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規范采購行為,發揮規模優勢,降低物資采購成本,保障有效供給,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滿足黑龍江龍煤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生產經營需要的統采物資的采購管理。
第三條 工作宗旨。將服務生產一線作為公司的生命線。一切從維護集團公司整體利益出發,全心全意為煤礦生產安全服務。牢固樹立市場觀念,堅持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牢固樹立效益觀念,精打細算,追求企業效益最大化。
第四條 公司物資采購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集體采購、貨比三家、擇優選購”的原則。
(二)堅持批量集中采購,科學劃定采購范圍,放大批量采購優勢的原則。
(三)堅持“招標采購、代儲代銷采購為主,續標采購、議標采購等多種采購方式并存”的原則。
(四)堅持從生產廠家直接選購名優品牌產品的原則。
(五)堅持同質同價前提下,優先選擇集團公司內部生產企業的原則。
(六)堅持質價匹配、就地就近的原則。
(七)堅持同等質量比價格、同等價格比服務、同等服務比歷史的原則。
(八)堅持尊重基層與統一平衡相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 物資采購計劃
第五條 物資采購實行計劃管理。所有采購活動必須以審核批準的采購計劃為依據,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無計劃采購、無計劃發貨。
第六條 物資采購計劃編制要科學、合理,要貫徹采購保供與挖潛保供相結合的要求,在各分公司之間擴大物資調劑范圍,降低儲備資金占用,減少企業現金流出。
第七條 物資采購計劃分為年度計劃、季度計劃和臨時計劃三種。
年度、季度采購計劃,必須經分公司和公司審核后確定,年度計劃允許每季度調整一次,季度計劃一般不作調整。臨時采購計劃是指年度、季度采購計劃以外,各分公司因煤礦生產臨時需要而提出的物資采購計劃。
調整原計劃內容,由各分公司提報,公司審查后確認。
第八條 年度分公司物資采購計劃的編制依據。物資采購計劃要根據年度消耗量、前期庫存量、合理儲備量、調劑挖潛量確定。年度消耗量的確定要依據生產任務、采場條件、開采工藝、工作面要素、消耗定額、工程計劃等綜合要素測定,并與年度分公司生產成本、工程資金計劃中相關指標相統一。
第九條 物資需用計劃的填報。由公司統一制定龍煤礦業集團物資需用計劃申請表(年度、季度樣表),各分公司按照統一標準格式,分別提報年度、季度物資需用計劃。
年度計劃申請表,必須加蓋分公司采購業務部門業務員、主管科長、主管部長(站長)、部長(站長)名章以及單位公章,分公司主要領導簽字,否則無效。
季度計劃申請表,必須加蓋分公司采購業務部門業務員、主管科長、主管部長(站長)、部長(站長)名章以及單位公章,否則無效。
臨時計劃通過公司計算機物資管理系統提報,經過審核流審核后,報公司業務審核部審核。
第十條 需用計劃的確認。年度、季度需用計劃由物流分公司審核確定,統一納入年度物資招標訂貨或續標采購,臨時需求計劃由公司審核后,制定采購預案。征求分公司意見后實施采購。
第三章 物資采購方式
第十一條 物資采購方式包括招標采購、續標采購、代儲代銷采購、議標采購、指定供應商采購、市場扶持等方式。
第十二條 招標采購
凡是年度采購計劃內的物資,除國家規定的專賣物資、無法形成批量的物資、指定生產廠供貨物資外,均應采取招標方式訂貨采購。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規定的程序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參與投標,所有符合條件的供應商都可以平等參加投標競爭,從中擇優選擇中標者的一種無限競爭性招標方式;邀請招標是選擇公司入網供應商,向其發出投標邀請,由被邀請的供應商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者的一種有限競爭性招標方式。除國家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規定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外,公司通常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第十三條 續標采購,是指應納入招標采購的物資品種,因年度計劃量中未列足,按照年度招標價格在中標供應商中補充訂貨的一種采購方式。
第十四條 代儲代銷采購,是指公司與供應商簽訂代儲代銷協議或合同,供應商為使用單位儲存物資或將物資送達公司指定的存儲地點,公司代為儲存這些物資,并在一定周期內對消耗完的物資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物資采購方式。
第十五條 議標采購,是指公司與供應商進行一對一談判,最終達到采購目的的一種洽談性采購方式。在公司優勢不強、采取招標采購難以達到預期價位、招標成本較高、不構成批量、生產急需等情況下,可以采取議標采購方式。
第十六條 指定供應商采購,對于煤礦專用設備中,替代互換性較差、必須使用原廠配件、獨家生產、獨家安標等情況下的采購,可以采取指定供應商采購方式,但必須同時進行議標洽談。
第十七條 市場扶持,對于集團公司內產企業,在同等條件下給予訂貨量、結算等優惠;針對個別物資品種供應商較少情況,為了打破壟斷、培育充分競爭環境,公司可以定向給予新供應商訂貨量等方面優惠。
第四章 物資采購價格
第十八條 采購物資價格管理,要嚴格履行價格調查、價格競爭、價格確定、價格審核監督程序。
第十九條 價格調查。充分利用互聯網,建立市場價格收集調查機制。各專業部和業務審核部,必須跟蹤市場價格變化,分析預測市場走勢,指導采購訂貨工作。價格信息要在集團公司內部公開,實現共享。
第二十條 價格競爭及確定。招標、議標采購要嚴格按照標書規定的開標、競標程序操作,其他訂貨方式的都要認真進行價格比對,每筆采購原則上要列示三家以上供應商報價,形成比價結論。對于未采取最低報價的,要說明原因,經所有當事人會簽,并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總經理簽批后,方可訂貨采購。
第二十一條 對于招標訂貨后形成的價格,在一定時期內,一定市場波動范圍內,實行價格鎖定。價格鎖定是指為了穩定供求關系、密切雙方合作而建立的一種價格風險承擔機制,經過招標、議標、比價等過程,形成基礎價格后,在一定時期內維持價格相對穩定。
對于煤礦所需主要物資,在交貨期內,由于國內相關原材料市場價格大幅變化,經公司與供應商協商后,由公司重新召開價格評議會,確定調價幅度。
第二十二條 建立物資采購價格復議制度。如公司采購價格高于各分公司所掌握的當期物資進貨價格時,各分公司可隨時通過各種方式,向公司提供市場價格信息,公司對所提供的市場價格信息進行調查確認,在價格評議會后,對原訂貨合同進行價格調整。
第五章 物資采購合同
第二十三條 簽訂采購合同,按照《黑龍江龍煤物流有限責任公司合同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章 結算及報表管理
第二十四條 現購物資,供應商依據分公司在計算機物資管理系統中提報的實際驗收數量開具發票。公司專業部依據發票數量、金額做入賬手續。
第二十五條 代儲代銷物資,供應商依據分公司在計算機物資管理系統中提報的使用單位出庫后的物資數量,按合同開具發票,堅持先出庫后結算的原則。
第二十六條 對供應商貨款的支付,首先要按照供需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執行。資金緊張時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先內后外,先急后緩原則,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業務審核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