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議標評審工作細則
黑龍江龍煤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招議標評審工作細則
目 錄
第一條為了規范黑龍江龍煤物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招議標評審工作,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維護公司與投標供應商的合法權益,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評審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評審活動依法、依規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或者影響評審過程和結果。
第四條整個評審過程在監督審查委員會監督下進行,評審委員會成員必須服從監督審查委員會的監督。
第五條公司在招議標前成立招議標評審委員會。委員會成員通過定向選擇和隨機抽取方式產生,由5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包括公司領導、各業務部負責人、各煤炭公司物資供應部門負責人、公司物資招議標采購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的專家。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評審委員會成員:
(一)投標供應商或者投標供應商主要負責人的直系親屬。
(二)與投標供應商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三)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處罰的。
評審委員會成員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第七條評審過程除評審委員會和監督審查委員會成員外,招議標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參加評議標會議,但沒有表決權。
第八條評審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評審期間評審委員會成員不得與任何投標供應商或者與評審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進行私下接觸,不得收受投標供應商、中介人、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第九條評審委員會成員應當認真研究招議標文件,至少應了解和熟悉以下內容:
(一)招議標原則。
(二)招議標項目的范圍和性質。
(三)招議標文件中規定的主要技術要求、標準和商務條款。
(四)招議標文件中規定的評審標準、評審方法和在評審過程中考慮的相關因素。
第十條公司應當向評審委員會提供評審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數據。
設有參考價格的,參考價格應當保密,并在評審時提交評審委員會作為評議參考。
第十一條評審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議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系統地評審和比較。招標文件中沒有規定的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議標的依據。
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議標準和評議方法應當合理,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其他供應商的內容,不得妨礙或者限制投標供應商之間的競爭。
第十二條評審委員會可以要求供應商對報價單中含義不明確、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
第十三條在評審過程中,評審委員會發現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明顯低于參考價格,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供應商作出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審委員會認定該供應商以低于成本價報價競標,其投標作廢標處理。
第十四條評審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允許供應商進行二次報價,但二次報價不得高于原報價單列示價格。
第十五條評審委員會在必要時可以選擇重點供應商,進行面對面洽談議價,最后確定合理中標價格。
第十六條評審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取消評審委員會成員資格;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結果無效。
(一)明知應當回避而未主動回避的。
(二)知悉自己為評審委員會成員后至評審結束前的時段內私下接觸投標供應商的。
(三)在評審過程中擅離職守,影響評審程序正常進行的。
(四)在評審過程中有明顯不合理或不正當傾向性的。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物流產業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